第一章 洪蒙惊魂之夜-《诛仙弑神魔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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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场上,在经过一番激烈的对抗训练过后,有位帅气的小伙子,眼珠子向上翻,整个人软塌塌地倒了下来。
“卫风这是怎么啦!”
“装的吧?不过,还挺像真的!”
“他不是什么活都要抢着干的吗?怎么,就这点能耐啊!”
“唉,悲催的家伙,家庭条件不怎么好。就算你是个很努力的帅哥,想要出人头地的话,还是做梦比较实在,何必要这么拼命!”有位典型的笑你穷,仇你富的同学,在那里摇头叹息着。
这是发生在汪洋大海之上,一块至今尚未被人们所发现的陆地,当地人称之为洪蒙大陆。
是距今几十万年前,由海底火山喷发之后,从而隆起来的一块大陆。在汪洋之中,它经历过几次沉浮,其文明也随之更迭。
每次发生天崩地裂,世界毁灭的时候,都会出现某种超强的神秘魔力。按照以往的规律,这块洪蒙大陆,离再次沉没消失的时间,已经到了临界点。
它的第一次创始文明,是以超能力为中心的文明。曾经在这块大陆上遍布着龙脉,拥有着超强的灵气,万物皆可吸纳自然界里的灵气,通过修炼将其转化成为自身的灵力。
在这个神仙遍地走,妖兽多如狗的时代,神魔之间的战争时常发生。要想阻止洪蒙大陆的再次毁灭沉没,除非出现某个灵力修为入圣的大神,穿越维度空间来战胜妖魔,从而实现现代文明的延续。
现如今,每年的开学季,在这块大陆上的新生们,头等大事依旧就是传统的军事训练。
这不,在洪蒙灵力学院的操场上,刚入学的新生们,正挥汗如雨地艰苦训练着。突然之间,一个清爽帅气的男孩子,软塌塌地倒在了地上。
“赶快!扶他去阴凉的地方!”军事教官赶忙跑了过来指挥道。
与此同时,有道很刺眼的霞光划破长空,如同一朵金色的莲花,一闪即逝地消失在卫风的身体中。
“嗯,我怎么会依附到了如此虚弱的身体里啦?听这意思,这个身体的主人也叫卫风,瞧瞧我的运气,真是衰到家了!”这个由十一品金莲战魂,幻化成霞光所保护的元神,他的本尊也叫卫风。
他可是洪蒙大陆第一次文明之中,在当时的整个星域万境,令无数妖魔鬼怪闻之色变的光明使者。所谓光明使者,就是为了维护星域万境的公平与正义,从而降妖除魔,诛杀凶神恶煞的大神。
星域万境是对第一次文明中各种群的统称,其中又划分了天罡神境,地心魔境,幽冥圣境,地渊煞境,以及地魁人境等等。
就在他刚才来此之前,不知为何原由,竟然遭到了各境中的神仙与妖魔鬼怪,甚至还有地魁人境中的某些大能者,以讨伐他走火入魔,滥用职权为名,向他们十位光明使者,突然展开了疯狂的偷袭围攻。
终因他心系着恋人,雨之光明使者萱雨的安危,从而擅自行动,导致了整体阵法的破坏。致使十位光明使者集体战败,他自己最终也因肉身被毁而殒命身死,幸亏元神及时出窍,若是再稍晚一步的话,便会与肉身一起化为灰烬。
他在肉身被毁的刹那间,及时运用自己混元大罗准圣的修为,幻化出十一品金莲战魂保护好元神,并在瞬间将元神遁入维度空间,这才逃过了一劫,却无意之中闯入现代文明社会,依附在一个普通凡人的身体里。
这个拥有十一品金莲战魂的卫风,刚刚经历了一场生死恶战,再将元神遁入维度空间,他已经耗尽了所有的法力。
最关键的问题是,由于损伤的缘故,导致了他的大部分记忆丧失,以至于现在的他只好认命了。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,他就将这个寄居的身体给检查了一遍,结果却令他沮丧万分。
一看就知道是个营养不均衡,还要强迫自己加强锻炼的那种,更恐怖的是,这个家伙不但脑筋倔犟,而且还不会灵活变通,却连什么事情都敢想敢做。明明内心寂寞冷静,偏偏将外表搞得阳光开朗;明明心里喜欢一个女孩子,还要装作是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,不敢大胆地表达出来!
不过,从现在开始,有了我堂堂混元大罗准圣修为的元神在,绝对能够给你重塑出一副强健帅气的体魄,以及超级灵光有趣的大脑来。
紧接着,他又搜索了一下这个家伙的记忆。卧靠,家庭条件不咋样,居然还敢喜欢新来的班花。什么,那个阔少苟或也喜欢他的暗恋对象?呵呵,这有什么好担心的,看我怎么帮你打败苟或,赢得芳心的青睐。然后,再赚取很多的钱财,来供你潇洒挥霍。
就在他一边搜索,一边盘算的时候,除了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之外,同时还感觉到了一阵剧烈的疼痛。他不由得打了个机灵,将元神与这个身体给合二为一之后,便清醒了过来。
随即,他“嗯”的一声,慢慢地睁开了眼睛,立即看到了一张,令他最恶心的面孔。于是,他愤怒地喊道:“喂,死鬼苟或,你干嘛使劲掐我?看看,都淤青啦!”
“呵呵,什么叫使劲掐你?我使这么大的劲,还不是在帮你,给你揪痧着呢。那不叫淤青,而是痧气被揪出来啦,不说声谢谢也就算了,居然还跟我吼得那么大声!”
这个被称呼为苟或的同学,装模作样地瞪了他一眼之后,又自我惋惜地说道:“唉,真不识好歹!不过,我也没打算要你放弃对我的敌视态度,只是怕你就这样翘了辫子,以后就少了一个,不知深浅的家伙跟我竞争,那会少了很多乐趣的不是?哈哈哈。”
嗯?这个清醒过来的卫风同学,正想要开口说话,却在突然之间发现到自己的身体里,存在着一个异样的东西,仿佛是经历了几十万年,瞬间又回来了的感觉。他看着眼前的苟或,突然间觉得这个有钱有势的家伙,简直就是庸俗不堪,压根就没有以前的那样高大上。
而且还隐隐约约地有种预感,这个死鬼苟或将会跟自己,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,是今后麻烦与噩梦的源泉。
之所以有这种感觉,是因为此时,光明使者卫风的元神,已经跟他这个卫风的身体,以及思想意识,完全充分地结合在了一起。由于元神与元神之间,也合二为一,这使得他同时具备了,光明使者卫风的那些残留的思想意识。
“咦,苟或,我今天看你怎么是怪怪的?你看你的眉毛是既短又浓,这样的眉毛表示你钱多人傻;看看你的鼻子软踏踏的,这表示你肾虚不中用;再看看你的嘴巴是又大又薄,这表示你跟个老娘们似的,爱八卦嚼舌头,还有~”
然而,没等他说完,便被苟或同学给打断了。他坏笑着又使劲地掐了一把卫风,戏谑道:“你脑子又短路了吧!晕过去之后,就通灵了是吧,你这是在给我看相,还是在给我算命呢?我可没打算付钱给你,别再浪费口水,留着当作饮料解馋吧!”
紧接着,他扭过头去对军事教官建议道:“报告教官,这位同学都已经说胡话了,你就干脆批他几天假,让他回去休息吧。”
“呵呵!死鬼苟或,你是想借机让我少拿点学分吧,真够损的你呀。”卫风盯着他的嘴脸,感觉到很好笑。
“二货,我这是在替你着想!就凭你现在的怂样,站起来走两步给大家看看,验证一下是不是我在损你。还敢说我肾虚不管用,你要是管用,就不会这么容易倒下啦!”
“倒下了又怎么样!就凭你这副肾虚公子的模样,估计也比我好不到哪里去,你若是有胆量的话,就跟我比试比试?”卫风的脑子突然间发热,居然第一次豪气勃发,非常意外地向自己一向敬畏的人发起了挑战。
“哟呵,就凭你还敢嘴硬,想要跟我比?那么好,随便你比什么,少爷我奉陪!”苟或鄙视地撇着嘴回应道。
“咱们两个围绕着操场跑十圈,谁要是输了的话,就输给对方一个月的生活费,怎么样,敢不敢赌?”
“哈,二货,你可别后悔!我要是赢了,只要你这个月的生活费,我要是输了,你这学期的生活费,我全都包了。另外再附加一条,那就是谁要是输了的话,从此以后就要任意听对方的差遣,哪怕是擦屁股,也得心甘情愿地去擦。请问,你敢不敢赌?”
“一言为定!”卫风一个鲤鱼打挺,从地上站立了起来。看他的精神面貌和气势,跟之前简直就是判若两人,惊得所有在场的人,至少有一半掉了下巴。这真的是应了那句话:见钱眼开!
“嘿嘿,你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,看我在班花的面前,怎么轻易地碾压你,把你变成一个给别人擦屁股的渣男,来成就我的光辉形象!还有就是,我要看着你喝一个月的西北风,来填饱你肚子的可怜模样。虽然我跑不完十圈,可是估计你恐怕连一圈也跑不完,赢你那简直还不是小菜一碟?”苟或得意地暗自盘算着。
就这样,一场看似实力悬殊,胜负一目了然的比赛,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了。
起初,卫风的确感觉到了身体的不适,毕竟刚刚疲劳晕倒过。可是现在的他,体内多了一个混元大罗准圣修为的元神,那是曾经能够飞天遁地搬山填海的大神。
尽管眼下法力尽失,也丧失了大部分的记忆,然而偏偏对曾经修炼过的功法心得,他却一点都没有忘记。
于是,卫风一边慢腾腾地跑着,一边下意识地汲取天地之间的灵气,使其转化为混元之气凝聚于丹田,再丹田提气游走全身,打通所有的经脉,将以前那些淤堵的地方,全部都给疏通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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